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完成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
文章字数:1002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作部署和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扎实推动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积极加强协作,夯实责任落实,提前完成了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近日,省厅监管总队向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圆满完成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表示祝贺和慰问。
  领导重视,扎实部署。市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全力支持开展相关工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雷雨亲自协调政府,市局主管领导积极与医疗部门协商沟通,多次赴市卫生局,取得理解、重视和支持。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负责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任务分解,有效推进。为切实提升专业化建设效率,市局监管支队认真研究公安部、省厅建设方案内容,并深入监管场所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医务人员建议和意见,对可能影响专业化建设的障碍进行预判,逐项研究解决措施。监管支队结合基层实际,在制定方案和部署落实过程中,将全部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别落实到公安机关、医疗卫生部门和协作医院。公安机关承担核定监管场所所需医务人员数量、落实医疗用房及医疗设备、建立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做好被监管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加强驻所医务人员管理与勤务保障等5项主要任务;医疗卫生部门承担医务人员派驻工作、认真履行健康检查职责等三项工作。目前,全市各级监管场所已全部派驻医务人员开展医务工作,并办理了看守所医疗机构证。
  完善制度措施,规范队伍管理。市局监管支队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岗位职责》《监所巡诊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收押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出所就医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岗位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派驻医务人员负责入所检查,每日巡诊巡检,开展防病、治病、控病和鉴别假病、发现隐病、瞒病等工作。实现了全市各级监管场所定期与医务人员交流工作情况,研究改进措施,并对重点病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遇有紧急重大疾病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有效配合开展施救;对卫生所医务人员的警务保密纪律、法律法规、监规监纪和反腐倡廉等教育培训,确保监所长期稳定和绝对安全。(王丹 韩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