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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推出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新举措
文章字数:1247
    本报讯(特约记者 周立玲 通讯员 马彦民)近日,我市继2016年4月制定工业稳增长10条措施之后,又结合实际再添新举措,制定了《商洛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21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强力促进工业稳增长、促投资,确保“十三五”工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21条措施及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结合商洛市“十三五工业规划”和“中国制造2025商洛实施意见”,从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抓好传统支柱产业、全面落实支持工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加大中小企业培育等方面提出17条实施意见:
    全力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促增长。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及基础,提出具体措施和发展方向,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
    全力抓好传统支柱产业稳增长。支持现代材料、绿色食品、现代医药三大传统支柱产业通过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0%、20%、20%。
    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商洛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中国制造2025〉商洛实施方案》及太阳能光伏、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8个重点领域五年行动计划。
    全面落实支持工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梳理近年来中、省、市出台的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列出清单,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整改。
    加强重点企业包抓帮扶机制。对年产值过1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实行领导包抓帮扶,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
    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加快产能释放。积极争取中、省产业基金支持,加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实行工业投资单项考核机制。
    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落实市、县两级联合包抓责任,全市每年培育规上工业企业25户以上。
    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缓缴有关税费,扩大直供电规模等方式降低实体企业综合成本。
    加快培育“瞪羚企业”。出台专项措施,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瞪羚企业”给予支持。
    加大力度推进国企改革。落实省政府“六项改革试点任务”,成立我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市级国企改革实施意见。
    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制定出台商洛市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热情。
    进一步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策划和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建立招商引资考核机制。
    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落实银行包抓重点工业企业机制,加强政银企沟通协作,确保工业信贷规模占信贷总规模的比重年均增长15%以上。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成立整治企业周边环境领导小组,开展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精简项目审批手续。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研究制定《商洛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每年至少推进2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大力发展工业投资基金引导产业发展。争取更多中、省产业发展基金在商设立子基金或投资商洛重大项目建设,适时组建我市产业发展基金。
    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加强工业运行的监测监控和预测预警,坚持每月对各县区工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进行考核排名,每季度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