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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从严监督执纪助力脱贫攻坚
文章字数:903
    本报讯(张强)洛南县从严监督执纪,把纪律挺在脱贫攻坚战的前面,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作风和干事创业氛围,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个文件,强化纪律保障。相继出台了《洛南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洛南县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聚焦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医疗救助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五大领域脱贫工作中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工程招标等环节,发现的以权谋私、欺上瞒下、贪污侵占、索贿受贿等违规违纪问题,盯紧今年脱贫村包抓人员纪律作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达标等方面存在问题,结合“抓转促”梳理出的懒惰病、虚假病、浮躁病、扯皮病四种病32种表现逐人自查、对号入座、有针对性的开展问责,确保每一分“造血钱”“救命钱”都真正用到贫困村、贫困群众身上,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级联动,强化督促检查。构建由县纪委组建的明查暗访专项工作组、县脱贫攻坚办公室组建的联合督查组和扶贫局组建的业务检查组三个督查组,与镇、村脱贫工作组三级五组交叉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现的信访举报线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和及时梳理,明确线索处置意见,审查重点,加强对信访线索的跟踪处理和公开曝光;通过专项督查、联合督查、交叉检查、跟踪回访等方式,促进形成“三级联动”的明查暗访监督检查机制,对精准扶贫的各个环节进行精准监督,集中查处一批违反精准扶贫工作作风和纪律问题。
    一案三查,强化责任追究。明确脱贫攻坚的追究对象、责任主体、责任划分,坚持有责必问,实行“一案三查”制度。明确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精准脱贫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甚至袒护包庇造成严重影响的镇办和部门,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同级纪委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洛南县纪委共查处扶贫开发领域违规违纪案件19件,党政纪处分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