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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出台文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文章字数:369
    本报讯(柳阳 谢家胜 万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山阳县制定出台《进一步落实责任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的规定》,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规定》坚持权责一致、奖惩结合,依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夯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镇(街道)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联系包抓责任、组织政工部具体责任“六个责任”,建立健全定期汇报交办、常态化督查、点名通报、定期排序、述职考评和约谈制度“六个制度”,实行党建工作与评优树模、党建工作经费、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个人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问责追责相挂钩“六个挂钩”,通过定责明责、考责追责、激励奖惩,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