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隔阂生纠纷 法庭调解续亲情
文章字数:589
本报讯 (张淑娥 王 飞)近日,洛南灵口法庭通过悉心劝说,成功化解了一起追索抚养费的纠纷案件。
16岁的常某是高一女学生,父母协议离婚后,常某随父生活,由母亲负担其抚养费,其母秦某支付了一次抚养费后因故再未支付,常某就父母离婚一事对秦某有怨气而不愿面对,遂一纸诉状将其母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了原告陈述,随即与被告取得了联系,又走访了常某的邻居和老师。通过调查了解,得知常某就父母离婚一事无法理解,不能接受,又因离婚是其母提出,对其母有抵触情绪,埋怨其不该离婚,双方发生争吵,并声称不认其母。秦某一气之下不再支付常某的抚养费。立案后常某拒绝调解,请求依法判决。考虑到原、被告系亲生母女,血肉相连,只因常某对秦某有怨气,双方没有很好沟通,导致母女产生严重隔阂。办案法官为不影响常某学业,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在不影响常某学习时,多次面对面与其谈心,并分别对原、被告讲述有关法律规定及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耐心疏导双方情绪,促使双方互相理解。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常某逐渐理解了母亲,秦某也对自己的做法进行了反思,理解并原谅了女儿,母女尽释前嫌,秦某积极支付了抚养费,并表示以后将尽其所能,自觉履行责任,为女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常某真心实意地撤回起诉,并表示自己将努力完成学业,学好本领,长大后,孝敬父母,服务社会,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16岁的常某是高一女学生,父母协议离婚后,常某随父生活,由母亲负担其抚养费,其母秦某支付了一次抚养费后因故再未支付,常某就父母离婚一事对秦某有怨气而不愿面对,遂一纸诉状将其母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了原告陈述,随即与被告取得了联系,又走访了常某的邻居和老师。通过调查了解,得知常某就父母离婚一事无法理解,不能接受,又因离婚是其母提出,对其母有抵触情绪,埋怨其不该离婚,双方发生争吵,并声称不认其母。秦某一气之下不再支付常某的抚养费。立案后常某拒绝调解,请求依法判决。考虑到原、被告系亲生母女,血肉相连,只因常某对秦某有怨气,双方没有很好沟通,导致母女产生严重隔阂。办案法官为不影响常某学业,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在不影响常某学习时,多次面对面与其谈心,并分别对原、被告讲述有关法律规定及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耐心疏导双方情绪,促使双方互相理解。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常某逐渐理解了母亲,秦某也对自己的做法进行了反思,理解并原谅了女儿,母女尽释前嫌,秦某积极支付了抚养费,并表示以后将尽其所能,自觉履行责任,为女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常某真心实意地撤回起诉,并表示自己将努力完成学业,学好本领,长大后,孝敬父母,服务社会,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