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管理试点
文章字数:575
本报讯(记者 刘婷)记者近日从市农业局获悉,我市已经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管理试点工作,目前,全市35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产地合格证明管理试点,预计到2018年实现全市所有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动态监管平台及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制度。
为了促进我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面建成,我市确定了统一的具有追溯功能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样式,将商洛生态农产品标识设计在合格证上,实行合格证和追溯二合一的二维码制度,采取报备后自行印制或委托检验后由镇级监管站代为开具、本人签字的方式进行试点推广,逐步推动各类生产经营者规范开具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替代原有的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开具坚持“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可在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等四种形式中任选其中之一作为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依据。农业部门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所涉及的生产记录、检测记录、销售记录、运输记录、进货查验记录等文件进行检查,定期通过监督抽查对其出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核查,食药部门积极加强对入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和抽检监测,特别是加强对进入集中交易市场、超市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监督检查。
为了促进我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面建成,我市确定了统一的具有追溯功能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样式,将商洛生态农产品标识设计在合格证上,实行合格证和追溯二合一的二维码制度,采取报备后自行印制或委托检验后由镇级监管站代为开具、本人签字的方式进行试点推广,逐步推动各类生产经营者规范开具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替代原有的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开具坚持“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可在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等四种形式中任选其中之一作为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依据。农业部门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所涉及的生产记录、检测记录、销售记录、运输记录、进货查验记录等文件进行检查,定期通过监督抽查对其出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核查,食药部门积极加强对入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和抽检监测,特别是加强对进入集中交易市场、超市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