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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私设“电猫”非法狩猎被刑拘
文章字数:569
    本报讯(刘粉荣 刘建国)2016年12月28日,商州区刘湾村民张某、张某锋父子二人,涉嫌非法狩猎罪、失火罪,经商洛市森林公安局批准分别被采取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根据群众报案,经商州区森林公安局二龙山派出所2016年12月26日立案侦查,12月7日晚六点半左右,商州区刘湾街办红旗村村民张某,在家中将安装的“电猫”线路接通,约一个半小时左右,电猫猎捕到一头野猪,野猪压电线后引发大洼坡面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93.7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628元。经进一步侦查,2013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锋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组装“电猫”一台。之后他将电猫安装在家中,和其父张某从家中顺该村红土梁坡至大洼梁顶架设“电猫”线路3000米。线路架设好后,张某锋给其父亲张某交代了使用“电猫”的操作程序和方法,让其父张某在家中操作“电猫”猎捕野生动物。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从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6日,使用“电猫”猎捕野猪5头,出售牟利,获价款2400余元。
    经商州区森林公安局二龙山派出所侦查证实,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锋在禁猎期、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使用“电猫”非法狩猎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张某父子二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非法狩猎罪、失火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前,民警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锋刑事拘留,羁押于丹凤县公安局看守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