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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创建医疗纠纷调解新机制
文章字数:589
    本报讯(记者张瑞通讯员陈世培)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医患纠纷已成为多发性社会矛盾纠纷之一,直接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面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特点,镇安县积极探索、创新解决医患纠纷新途径。
    该县于2009年底成立全市首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下发《镇安县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方法(试行)》,明确规定“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费用,其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解决办公场地,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机制和民政团体特殊救助机制,聘任25名为人公正、懂法律、晓政策、敬业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聘请县人大、县法院、县医院等部门5名退休干部担任专职调解员,严格按照《镇安县医疗纠纷预防调处办法(试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通过宣传引导,耐心解答咨询、收集证据,专业分析评估、依法依规,阳光调处纠纷、法情相融,促进社会和谐、总结经验,注重源头预防等创新方法,调解实现“零诉讼、零反悔、零上访”目标。
    据统计,镇安县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36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8件,民政救助42人次,受理医疗纠纷109件,调解109件,履行率100%,涉及当事人263人,金额766.29万元。医调委先后被司法部、省司法厅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省级标准化调委会”,省市多次在镇安召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全省推广镇安医疗调解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