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 山阳筑牢追赶超越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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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年,是山阳县党建工作可圈可点的一年。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党员素养不断提升;党建助力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胜利可期;旗帜鲜明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山阳县坚持向中央基准和省市要求看齐,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山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也为山阳县实现追赶超越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打牢思想之基是关键。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形式多样的理论宣传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种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中央基准和省市委要求看齐;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加强对网络、移动终端等新媒体的运用和监管,有效应对和用好各类媒体,传播正能量,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山阳首届文明家庭评选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大力实施“厚德陕西·尚德山阳”建设工程,全力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县建设,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坚强战斗堡垒夯实党建责任。山阳县各级党组织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聚焦党建主责主业,全面夯实“六个责任”,健全“六项机制”,实行“六个挂钩”,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筑强基层堡垒。山阳以“33456”党建工程为抓手,深化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和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活动,持续创亮“丰阳堡垒·天竺先锋”党建品牌。持续深化“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着力提升“两力两率”,促进党建与脱贫深度融合;严管理党员。严把党员发展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基层挂职任职、党员承诺践诺、党员直接联系群众等制度,使党员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铸就发展中流砥柱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从实教育培训干部。山阳在党员培训上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级分类开展精准化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思想上的解放、能力上的提升;突出“选贤任能”。在选人用人上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宜,切实提高识人察人的精准度,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努力形成重基层、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重艰苦岗位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突出对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干部和“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干部健康成长;创新机制汇聚人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利用“智汇发展·才富丰阳”为主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急需的专业性、技术性、创新性人才,加大人才发展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打破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体制壁垒,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聪明才智充分施展,为建设“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山阳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自觉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职责,坚持“四个二”工作法,推动山阳县委常委包抓党风廉洁建设联系点制度和“三位一体”推进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山阳县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两准则”“四条例”,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高线、筑牢拒腐思想防线、守住纪律规矩底线。同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永葆党的先进纯洁落实好“三项机制”。山阳县委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精神,严格执行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县级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激励办法》《党员干部提醒制度》,用好综合研判、明查暗访、实绩考评“三项措施”,用事实来兑现干部的奖惩、甄别干部的行为、决定干部的上下,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行“一集中两报告”制度,促进组织生活、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建立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党内监督。充分采用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健全评估和督查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依的人和事实行“零容忍”,为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