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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将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改革编制实施新机制
文章字数:527
    本报讯(梅秀铭)近日,柞水县委、县政府印发《柞水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精神,转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式。
    该《意见》以“三个柞水”建设为目标,以优化环境、美化家园、推进生态文明为立足点,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农民生活方式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方式,加快建立新常态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体制、新机制。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合理优化,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群众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各部门、镇办将按照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规划引领、统筹谋划;绿色发展、综合防治;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基本原则建立一套运行机制,规划实施新机制的形成。
    《意见》涵盖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实施保障等六大部分内容。重点项目涉及农村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空气污染防治、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和工业园区环境防治等七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