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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食药监管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文章字数:606
    本报讯(雷亚军)2017年春季学校开课伊始,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文件,对全市辖区内的各类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经营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经营者进行培训,深入学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认真对照《陕西省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要求各县区局立即行动,主要核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依然违规经营等问题;严查规范经营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食品;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摸清辖区“小饭桌”经营底数和现状,将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要求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相关规定规范经营。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操作流程,完善食堂设施设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为商洛社会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