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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六举措加强公安执法
文章字数:994
    今年以来,镇安县公安局不断强化执法质量是公安生命线理念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引领执法办案逐步走向规范化思维,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执法办案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意见》。通过六条举措逐步解决执法办案中的小瑕疵,让执法办案更规范、更公正。
    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办理“两统一”制度。按照以审判为中心模式,改变过去办案单位直接与检察、法院联系为公安局案管中心归口与其衔接业务机制,为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扩权”,负责联系公检法联席会议并研讨解决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大队法律监督和协调作用,办案单位原则不与检法两院进行直接业务往来,让一线办案单位专心办案。
    严格落实刑事案件“五级把关”和“集体审议”制度。在立案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刑侦大队、各派出所及其他大队办理刑事案件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的责任局领导和审批权限,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和经济案件的立案、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刑事案件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环节,进一步夯实办案民警、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主要局领导“五级”把关制和集体决定制度。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按照难易程度规定明确侦查终结时限,确保不出现超期办案。
    建立严格的治安行政案件裁决执行通报制度。明确治安行政案件裁决审批领导责任,法制大队对治安行政案件裁决的执行实行严格考核通报制度;严把治安行政拘留人员请假审批关,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严格监管场所执法安全管理。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重申讯问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监管大队要发挥监管职能,防止将犯罪嫌疑人提出看守所以外讯问。因办案特殊需要需将犯罪嫌疑人提出监所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严格落实网上执法办案规定。全县公安机关负有执法职责的所队所有执法活动必须在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进行,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在网上生成(制作)。目前未纳入的交管大队、森林公安须在4月份前完成。
    强化民警执法能力培训。自2017年开始,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由法制大队民警轮流主讲或领学常用法律法规,现场解答民警提出的难题,让学法用法成为常态。出台鼓励民警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和公安执法资格中级以上考试办法,设定全局所队中层以上领导任职执法资格硬性标准。通过具体举措激发民警学业务、懂法律,全面提升整体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邢光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