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镇建立“六项”机制整治环境卫生
文章字数:780
本报讯(夏雯雯)为了切实抓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改变农村生活陋习,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努力打造美丽乡村,洛南县古城镇建立“六项”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卫生取得实效。
建立管理负责机制。确定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第一管理责任人,对全村环境卫生负总责,坚持把环境卫生整治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周安排日落实,确保本村环境卫生有人抓有人管。
建立路长包抓机制。由各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及监委会主任分头包抓重点路段及河道,具体负责该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日常保洁工作,对环卫工日常清扫做好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努力将该路段打造成全村标杆路段。
建立通报检查机制。全镇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周检查、周通报、月评比、季考核。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至少两次到各村(居)检查环境卫生工作,并要求限时整改,每周例会将检查整改情况印发通报。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由城建办负责每月对各村(居)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村(居)主要干部考核排名位于前三名和后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对于考核连续两次位于全镇倒数第一名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每季度评比一次,评比排名位于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授予环境卫生流动红旗。位于后三名的,分别处罚600元、400元、200元,授予环境卫生管理黄旗。对于考核连续两次位于全镇后三名的村(居),分别处罚600元、400元、200元,并进行班子集体谈话,全镇通报,支部书记在大会做检讨。
建立经费拨付机制。取消原村级由镇负担的保洁员,由镇按人口比例下拨卫生经费。1500人以下的村每年0.9万元,1500至2000人的村每年1.2万元,2000人以上的村每年1.5万元。经费总额的70%给予全额拨付,30%留作绩效,结合平时考核给予下发。
建立录像曝光机制。定期不定期抽调干部对各村(居)村委会周边、重要路段、河流渠道、三堆三乱现象进行录像并大会进行曝光,对整治效果较好的村(居)进行录像学习,以此督促确保环境卫生取得实效。
建立管理负责机制。确定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第一管理责任人,对全村环境卫生负总责,坚持把环境卫生整治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周安排日落实,确保本村环境卫生有人抓有人管。
建立路长包抓机制。由各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及监委会主任分头包抓重点路段及河道,具体负责该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日常保洁工作,对环卫工日常清扫做好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努力将该路段打造成全村标杆路段。
建立通报检查机制。全镇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周检查、周通报、月评比、季考核。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至少两次到各村(居)检查环境卫生工作,并要求限时整改,每周例会将检查整改情况印发通报。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由城建办负责每月对各村(居)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村(居)主要干部考核排名位于前三名和后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对于考核连续两次位于全镇倒数第一名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每季度评比一次,评比排名位于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授予环境卫生流动红旗。位于后三名的,分别处罚600元、400元、200元,授予环境卫生管理黄旗。对于考核连续两次位于全镇后三名的村(居),分别处罚600元、400元、200元,并进行班子集体谈话,全镇通报,支部书记在大会做检讨。
建立经费拨付机制。取消原村级由镇负担的保洁员,由镇按人口比例下拨卫生经费。1500人以下的村每年0.9万元,1500至2000人的村每年1.2万元,2000人以上的村每年1.5万元。经费总额的70%给予全额拨付,30%留作绩效,结合平时考核给予下发。
建立录像曝光机制。定期不定期抽调干部对各村(居)村委会周边、重要路段、河流渠道、三堆三乱现象进行录像并大会进行曝光,对整治效果较好的村(居)进行录像学习,以此督促确保环境卫生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