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协同共治开展放心消费创建
文章字数:588
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改善消费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陕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今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到“十三五”末,努力建成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行业、诚信单位和放心消费示范县区、镇办。
活动要求,通过落实市场主体消费安全责任,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等多种措施,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创建内容,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作用,落实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首问负责、先进赔付、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活动要求,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围绕消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突出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针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行为;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要广泛宣传,不断建立完善放心消费创建网络平台,提高维权意识,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全方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水平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全市追赶超越发展。
活动要求,通过落实市场主体消费安全责任,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等多种措施,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创建内容,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作用,落实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首问负责、先进赔付、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活动要求,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围绕消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突出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针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行为;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要广泛宣传,不断建立完善放心消费创建网络平台,提高维权意识,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全方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水平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全市追赶超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