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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替要欠款生恶念 非法拘禁被刑拘
文章字数:665
    本报讯(冀喜良)近日,洛南警方接群众报警,迅速行动,成功破获一起因替人索要欠款索要高额报酬引发的非法拘禁案,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5日,一名女青年到洛南城关派出所报警称其被一个外号叫藏獒的男子要挟在洛南县城某旅馆六七天,并强迫其打下1.2万元欠条。接警后,该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会同县局刑侦大队对案件进行调查,并于3月15日当晚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理查明:因受害人吴某和李某、郧某某认识,2017年2月,吴某通过李某联系郧某某,让郧某某为其索要他人欠的1.3万元,并约定事成之后支付3000元感谢费。郧某某表示同意,会同李某、王某某帮助吴某所要回欠款后,吴某暂向郧某某微信支付2000元报酬。3月9日晚,犯罪嫌疑人郧某某、李某、王某某等三人以嫌吴某在要账的过程中,多次不闪面耽搁其他事情为由将吴某强行带至洛南县某旅馆房间,向吴某索要1.2万元酬谢,吴某嫌太多拿不出钱,郧某某对吴某进行威胁谩骂,三人将吴某限制在招待所房间达三天,3月12日早,吴某以借口买卫生巾逃脱至洛南县石门镇。郧某某会同李某、王某某追至石门,于3月13日找到吴某,当晚又将其带至县城某旅馆继续逼要现金未果。3月14日,郧某某、李某、王某某3人将吴某带至其老家问吴某母亲要钱未得逞后,郧某某又胁迫吴某在其家屋台阶上写下“欠王某某1.2万元,七日内还清,否则后果自负”的欠条后,郧某某、李某、王某某方才罢休离开。吴某报警后,郧某某、李某、王某某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亦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郧某某、李某、王某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洛南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