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扩大民间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文章字数:1039
本报讯(记者 董楠)为创造有利于我市民间投资、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我市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实施“追赶超越”的着力点,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多措并举,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有效承接省级下放核准事项,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度,进一步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按照“非禁即入”的要求,加快健全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切实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放款民营资本投资领域,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PPP项目,提高民间资本回报率。坚持“育小、扶中、抓大”的原则,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对新进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争取省、市奖励外再给予适当奖励,推动民营企业梯队成长集群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依托高校深度融合,并将民营研发中心科技成果在市内优先转化,对认定的“瞪羚企业”提供一定额度免息周转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陕西自贸区建设发展,抱团“一带一路”,开拓国际市场。对中国民企500强在商洛建立总部或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在争取省政府100万元奖励的同时,市、县区政府再配套奖励100万元。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经济和现代服务业,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
破解融资难题,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将强市、县区两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与“互保金”共同构建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商业银行要下放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权限,加大对县域与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进省内外拟上市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商洛,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同时,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市、县区视财力状况,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投入,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县域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及融资担保奖补。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积极推进“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受理部门一家负责到底。同时,建立透明、规范、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下放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督,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到实处。发挥“互联网+”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获得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争取省上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奖励支持。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和激励机制,推动各项扶持奖励政策落地生根,让民营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支持,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多措并举,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有效承接省级下放核准事项,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度,进一步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按照“非禁即入”的要求,加快健全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切实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放款民营资本投资领域,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PPP项目,提高民间资本回报率。坚持“育小、扶中、抓大”的原则,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对新进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争取省、市奖励外再给予适当奖励,推动民营企业梯队成长集群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依托高校深度融合,并将民营研发中心科技成果在市内优先转化,对认定的“瞪羚企业”提供一定额度免息周转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陕西自贸区建设发展,抱团“一带一路”,开拓国际市场。对中国民企500强在商洛建立总部或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在争取省政府100万元奖励的同时,市、县区政府再配套奖励100万元。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经济和现代服务业,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
破解融资难题,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将强市、县区两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与“互保金”共同构建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商业银行要下放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权限,加大对县域与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进省内外拟上市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商洛,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同时,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市、县区视财力状况,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投入,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县域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及融资担保奖补。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积极推进“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受理部门一家负责到底。同时,建立透明、规范、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下放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督,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到实处。发挥“互联网+”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获得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争取省上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奖励支持。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和激励机制,推动各项扶持奖励政策落地生根,让民营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支持,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