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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竹林关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文章字数:444
    本报讯(邢渭林)4月12日,丹凤县竹林关镇林业站、竹林关派出所将一只保护类鹞子(雀鹰),在东岭梁林场松树林放生。
    4月11日11时30分左右,竹林关派出所接到一名湖北游客电话,称其在桃花谷旅游,从水中救起一只保护鸟类,疑似受了伤,请求将其带回救治。竹林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在桃花谷景区桃花源处见到该游客,其身份证显示为湖北省远安县茅坪场镇人,名叫付强。当时,他已将浑身湿透的鹞子暖在怀中。民警将鹞子带回所里后,立即与镇林业干部联系,将其放入纸箱中保暖,并喂了食物。这只鹞子全身黑灰相间有白斑,长约40公分,高约15公分,尖钩嘴,小圆眼如钢珠,短腿长爪,爪子约达5公分,锋利无比。苏醒后见人就用利爪抓人,民警的手也被抓了几道血痕。
    据相关资料介绍,鹞子学名雀鹰,又名黄鹰、鹞鹰,为脊索动物门,鸟纲、隼形目,鹰科鹰属的鸟类,为世界濒危物种,是联合国《濒危野生动物名录》其中之一,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请示丹凤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同意将其放生。放生前,镇林业站、竹林关派出工作人员还将鹞子送到诊所进行了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