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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委先行 县区跟进 机制创新
商洛市县巡察工作全部启动
文章字数:1050
     本报讯(任建锋)4月19日,丹凤县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县委巡察工作。这是继3月16日启动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4月5日商州、柞水两县区启动巡察工作之后,我市最后一个启动巡察工作的县。至此,商洛市委本级和7个县区委全部启动巡察工作,也是全省首个市县两级全部启动巡察工作的市,吹响了巡察“全覆盖”的冲锋号。本轮市县巡察共派出43个巡察组,集中巡察52个单位,其中市委派出7个巡察组集中巡察8个单位,7县区委派出36个巡察组,集中巡察44个单位。
    近年来,市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省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意见》精神,着眼于市县党委主体责任,着眼于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按照“市委先行树标杆、县区跟进全覆盖、创新机制提水平”的工作思路,市委率先制定了《巡察工作办法》,及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正县级建制、编制7名,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常委兼任,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原则选优配强了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挑硬人、硬挑人,建立了330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形成厅级、处级、科级三级巡察梯队,按照“一次一选任、一次一授权”原则,2016年7月6日起组建派出两轮14个巡察组,对17个市直单位和镇办开展了巡察。
    市委巡察办紧扣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要求抓落实,于2016年底前实现了巡察机构、职责职能、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五到位”。2017年1月,召开县区委巡察办负责人研讨会,规范县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夯实任务要求;召开各县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交流市委首轮巡察工作经验,讲解巡察工作基本要求、《商洛市委巡察工作党内法规汇编》《商洛市委巡察工作手册》修订本和《商洛市委巡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汇编》。要求各县区委巡察工作必须对标市委巡察要求,坚持高点起步。在巡察过程中,各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基本定位,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将焦点对准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职责,尤其是聚焦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机关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实、选人用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落实情况等七大重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巡察、阳光亮剑,真正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接受一次实实在在的政治体检,努力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