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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交警支队开展城市道路治乱疏堵专项整治行动
文章字数:772
    本报讯(卢雪莉)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改善城市通行秩序为核心,以严格执法为主要手段,实施常态化严管治理,从即日起至9月底商洛交警部门集中开展城市道路治乱疏堵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改变目前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交警支队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助力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取得全新面貌。
    整治内容:在全面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10类突出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车。主要包括人不在车内的停放、人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乱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乱占道。主要包括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运车占用客车道等违法行为。
    3、机动车乱变道。主要包括遇排队加塞、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
    4、机动车乱鸣号。主要包括禁鸣区域鸣号,道路上恶意、连续、长时间鸣号等违法行为。
    5、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
    6、机动车逆向行驶。主要包括闯单行道、占用对向车道逆行等违法行为。
    7、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8、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9、电动车、三轮车、残疾人车从事非法客运等违法行为。
    10、公交车不走公交专用道,不在站点停靠上下乘客,站点双排停靠等。
    交通违法行和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严格执法的短板必须补上。如果违法不受惩处,对违法者是一种怂恿,对守法者是一种误导。商洛交警部门将紧紧扭住造成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和交通拥堵的主要违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交通违法查处实行全覆盖、零容忍;开展机动车违法大户清理,强化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推动政府出台针对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停车等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