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大打环境执法组合拳
文章字数:1104
柞水县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将环保部环保督察、省人大执法检查、市督办作为提升环保工作的有力契机、加强监管的有力手段,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精准发力,靶向出击、铁腕施治,大打环境执法组合拳,突出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生态环保攻坚战,努力实现追赶超越。
今年一季度该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41人次,先后开展4次联合执法,8次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对2016年环保督查的4起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回头望,督查交办群众投诉属实的柞水县安乐川石料厂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依法立案查处,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案件已移交县法院审理、裁定,将强制拆除违法违规生产设备。加强省人大秦岭生态专项执法检查涉及问题的整改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关停后的监管,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市督办的9类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坚持监管执法“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对全县70余家企业实行巡回现场执法检查,在尾矿库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涉危险废物环境执法专项执法检查、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道路及建筑扬尘专项整治、粘土砖窑专项整治和砂石厂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中,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9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9份;查处各类环境投诉25起,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对10家重点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备案和登记;依法对7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依法处罚企业6家共处罚金70万元,对整改无望的柞水县常腿湾重晶石厂依法实施了关闭,并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对16家违法排污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限产停产企业3家,移送公安机关4家。通过各项整治活动,有力发挥了环保法的威力,为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实现“三个柞水”提供了优良的环境保障。
该县环保、水务等部门开展了乾佑河流域砂石加工厂专项整治和粘土砖制砖行业专项整治。对10家因手续不全、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砂石加工厂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为防止出现反弹现象,县环保执法人员实行夜间突击检查,对2家顶风作案、擅自撕毁封条的砂石加工厂负责人移交县公安机关处理;对全县制砖企业排查出的7家制砖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对列入国控、省控、市控重点企业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在媒体公开各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情况。对于评价结果为“环保警示企业”的,实行严格管理,帮助企业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对于评价结果为“环保不良企业”的,采取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不得授予荣誉称号等惩戒性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整改。
(黄德荣 操晓英)
今年一季度该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41人次,先后开展4次联合执法,8次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对2016年环保督查的4起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回头望,督查交办群众投诉属实的柞水县安乐川石料厂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依法立案查处,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案件已移交县法院审理、裁定,将强制拆除违法违规生产设备。加强省人大秦岭生态专项执法检查涉及问题的整改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关停后的监管,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市督办的9类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坚持监管执法“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对全县70余家企业实行巡回现场执法检查,在尾矿库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涉危险废物环境执法专项执法检查、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道路及建筑扬尘专项整治、粘土砖窑专项整治和砂石厂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中,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9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9份;查处各类环境投诉25起,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对10家重点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备案和登记;依法对7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依法处罚企业6家共处罚金70万元,对整改无望的柞水县常腿湾重晶石厂依法实施了关闭,并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对16家违法排污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限产停产企业3家,移送公安机关4家。通过各项整治活动,有力发挥了环保法的威力,为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实现“三个柞水”提供了优良的环境保障。
该县环保、水务等部门开展了乾佑河流域砂石加工厂专项整治和粘土砖制砖行业专项整治。对10家因手续不全、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砂石加工厂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为防止出现反弹现象,县环保执法人员实行夜间突击检查,对2家顶风作案、擅自撕毁封条的砂石加工厂负责人移交县公安机关处理;对全县制砖企业排查出的7家制砖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对列入国控、省控、市控重点企业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在媒体公开各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情况。对于评价结果为“环保警示企业”的,实行严格管理,帮助企业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对于评价结果为“环保不良企业”的,采取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不得授予荣誉称号等惩戒性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整改。
(黄德荣 操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