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排查工作
文章字数:1100
本报讯(柴海豹杜春艳)我市坚持“严、准、实”,突出“摸、排、建”,全面开展“两个覆盖”排查工作,严格按照“五统一、五必核、六必清”标准,聚焦问题、靶向发力,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严字当头,全面部署。市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情况排查工作方案》,召开了部分县区和市直工商、民政等部门对接培训会,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提出了按照“统一统计口径、统一时间安排、统一专责人员、统一摸排核实、统一汇总上报”的“五统一”方式,对辖区内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五必核”,即企业运行情况必核、党组织情况必核、群团组织情况必核、党建指导员情况必核、阵地建设情况必核,入户调查,精准摸排,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达到“六必清”,即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或负责人情况清、建立党组织情况清、群团组织情况清,实现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统一口径,精准实施。非公企业以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有从业人员(3人以上)和有纳税行为的“四有”标准作为统计口径,社会组织按照已建党组织、有党员未建党组织、无党员未建党组织3个类别逐级建立台账,分级备案管理,慎重确认“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三条界定标准。统筹联席成员单位工作力量,发挥工商、民政、市监等职能部门作用,入户调查登记分工进行,数据核实汇总联合办公,分阶段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开展落地见效。对数据严格审核,认真比对,挤掉水分,彻底摸清“两个覆盖”情况,做到“三防止”,即防止闭门造车,用以前的资料进行填充;防止错报漏报,排查甄别不细致,搞数据造假;防止不进企入社,简单通过电话联系应付了事。
排建结合,巩固提升。把排查登记与抓组建覆盖结合起来,与推进“季度攻坚”结合起来,边排查边组建,严格做到“三同步”,即同步沟通业主,讲清组建党组织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要,增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认同;同步开展培训,明确建立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基本流程;同步抓好组建,强力推进党组织组建,对需要巩固提升的80个示范点逐一跟进,对两个领域的740名党建指导员突出作用发挥,强化跟踪管理,确保有党员的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无党员的达到党的工作全覆盖。
勤督紧查,强化落实。市、县区不定期开展“两个覆盖”排查专项督查,将排查情况纳入季度考核点评重要内容。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将在6月上旬和下旬、7月中旬分3次报告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对排查工作不力的县区及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跟踪督导,对数据差异较大的,要分析原因,弄清真相,上报说明,形成排查专项工作报告,确保排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字当头,全面部署。市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情况排查工作方案》,召开了部分县区和市直工商、民政等部门对接培训会,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提出了按照“统一统计口径、统一时间安排、统一专责人员、统一摸排核实、统一汇总上报”的“五统一”方式,对辖区内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五必核”,即企业运行情况必核、党组织情况必核、群团组织情况必核、党建指导员情况必核、阵地建设情况必核,入户调查,精准摸排,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达到“六必清”,即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或负责人情况清、建立党组织情况清、群团组织情况清,实现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统一口径,精准实施。非公企业以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有从业人员(3人以上)和有纳税行为的“四有”标准作为统计口径,社会组织按照已建党组织、有党员未建党组织、无党员未建党组织3个类别逐级建立台账,分级备案管理,慎重确认“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三条界定标准。统筹联席成员单位工作力量,发挥工商、民政、市监等职能部门作用,入户调查登记分工进行,数据核实汇总联合办公,分阶段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开展落地见效。对数据严格审核,认真比对,挤掉水分,彻底摸清“两个覆盖”情况,做到“三防止”,即防止闭门造车,用以前的资料进行填充;防止错报漏报,排查甄别不细致,搞数据造假;防止不进企入社,简单通过电话联系应付了事。
排建结合,巩固提升。把排查登记与抓组建覆盖结合起来,与推进“季度攻坚”结合起来,边排查边组建,严格做到“三同步”,即同步沟通业主,讲清组建党组织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要,增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认同;同步开展培训,明确建立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基本流程;同步抓好组建,强力推进党组织组建,对需要巩固提升的80个示范点逐一跟进,对两个领域的740名党建指导员突出作用发挥,强化跟踪管理,确保有党员的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无党员的达到党的工作全覆盖。
勤督紧查,强化落实。市、县区不定期开展“两个覆盖”排查专项督查,将排查情况纳入季度考核点评重要内容。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将在6月上旬和下旬、7月中旬分3次报告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对排查工作不力的县区及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跟踪督导,对数据差异较大的,要分析原因,弄清真相,上报说明,形成排查专项工作报告,确保排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