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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实行村干部报酬与扶贫成效挂钩
文章字数:360
  本报讯(谢云涛)近日,镇安县相关职能部门下发文件,出台了《村(社区)干部报酬和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挂钩实施办法(试行)》,将全县所有村级干部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有效夯实了村干部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
  该办法共分为总则、日常管理、激励保障和附则等四章十七条内容。办法规定了村级干部(含社区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强化教育培训、严格考勤管理、建立工作档案、注重实绩考核等内容;对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辖区内脱贫工作滞后、政策执行不到位、精准识别贫困户程序不规范、贫困档案不重视、脱贫规划不科学等问题的,视情况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处罚规定。对于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重用、树立典型的同时将给予村班子800至1000元的奖励;对弄虚作假违反扶贫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村干部绩效,视情况罚款500至1000元,涉嫌违纪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