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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加强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
文章字数:753
  本报讯(曹勇)今年来,为全面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柞水坚持系统推进、统筹治理、注重防范的原则,强化依法防治,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考核问责,综合运用经济政策、行政管理、市场运作等手段,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加快建设美丽柞水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该县印发了《柞水县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各镇办各部门对标水质目标量化重点工作,结合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段夯实流域水环境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切实推进河道整治、保洁、截污管网、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对照《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建立本单位工作台账,并于每季度月底前将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定期对各单位项目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向社会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及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国控、省控重点排污单位每半年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受理、处置环保投诉问题并回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企事业单位涉水环保设施、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检查,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特别恶劣的突出问题,采取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移送司法等措施,及时处理解决;同时,将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各镇办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完成地表水年度控制目标的镇办,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