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四项机制”结实环境整治网底
文章字数:842
本报讯(张涛)洛南县坚持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健全机制,使乡村生态文明、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一是建立领导包抓机制。明确县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统揽责任、八大战区领导包抓责任、镇办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责任,并在全县244个村(居)组建了环境治理队伍,落实了镇、村、组、户、街、路、巷包抓责任,明确分片包干,设立街路巷长,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了县、镇、村三级联动、分级负责、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环境整治工作格局。二是建立经费保障运行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模式,建立了向上争取一点、财政投入一点、部门整合一点、社会撬动一点的“四个一点”投入机制。县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加强环保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将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土地治理、人饮供水、旅游公厕等项目与环境整治有机整合,集中投放,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聚合效应。探索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有偿服务和购买社会服务机制,为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多方位财力支持。三是建立日常保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五级联动垃圾清运处理机制,按照“集镇每400人1名保洁员、50户以上自然村每300人1名保洁员”的比例,组建镇村环卫队,把农村保洁队伍建设与贫困户脱贫增收相结合,重点聘用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全县共配备保洁人员1446名,其中公益性岗位环卫工人235名,镇村聘用保洁人员1211名,其中贫困户908人,初步建立起分级管理、全面覆盖、专兼结合、常态化作业的城乡环卫保洁队伍。四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出台量化管理评分标准和年终考核奖惩办法,采取日常督查和季度通报、半年考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单位进行考核。全面引入群众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加强调研视察,及时曝光存在问题,跟进督查,解决重点问题,推广成功经验,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建立领导包抓机制。明确县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统揽责任、八大战区领导包抓责任、镇办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责任,并在全县244个村(居)组建了环境治理队伍,落实了镇、村、组、户、街、路、巷包抓责任,明确分片包干,设立街路巷长,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了县、镇、村三级联动、分级负责、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环境整治工作格局。二是建立经费保障运行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模式,建立了向上争取一点、财政投入一点、部门整合一点、社会撬动一点的“四个一点”投入机制。县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加强环保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将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土地治理、人饮供水、旅游公厕等项目与环境整治有机整合,集中投放,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聚合效应。探索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有偿服务和购买社会服务机制,为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多方位财力支持。三是建立日常保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五级联动垃圾清运处理机制,按照“集镇每400人1名保洁员、50户以上自然村每300人1名保洁员”的比例,组建镇村环卫队,把农村保洁队伍建设与贫困户脱贫增收相结合,重点聘用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全县共配备保洁人员1446名,其中公益性岗位环卫工人235名,镇村聘用保洁人员1211名,其中贫困户908人,初步建立起分级管理、全面覆盖、专兼结合、常态化作业的城乡环卫保洁队伍。四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出台量化管理评分标准和年终考核奖惩办法,采取日常督查和季度通报、半年考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单位进行考核。全面引入群众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加强调研视察,及时曝光存在问题,跟进督查,解决重点问题,推广成功经验,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