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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142条大小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
文章字数:754
  本报讯(曾亮 周德宏)山阳县坚持源头治污、生态治河,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对全县142条大小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
  该县制定下发了《山阳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组建了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办公,专职负责河长制管理工作。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全县大小河流所涉及各级河长职责逐一进行了明确,形成了以县、镇、村三级河长及巡查保洁员为主体的河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河道管理、保洁等相关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列支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500万元,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信息平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费用;狠抓污染减排,银花河流域完成五洲公司五氧化二钒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成了絮凝沉降处理站及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实现废水全部回用;金钱河流域持续推广应用皂素清洁生产技术,达到皂素工业水污染物零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实施商洛优源8000立方米生物沼气、山阳福林养殖沼气等15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中村、银花等6个集镇垃圾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展顺利,漫川关、高坝店等15个沿河集镇简易垃圾填埋场建成投入使用;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围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河道治理迈向法制化轨道。
  截至目前,累计查处“六乱”违法案件7起,清除障碍34处8600多立方米,集中整治采砂场6家,关闭采石场2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专项考核,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考核,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岸线管护、水生态修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责任倒逼强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