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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加快发展林下经济
文章字数:1055
  本报讯(刘建国 唐明涛)我市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上半年全市新增林下种植3.65万亩、林下养殖18.6万头(只),新增林下经济产值1.3亿元,带动9300多户群众依靠发展林下经济实现增收。
  今年,全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抓点示范、项目带动、促进脱贫”的林下经济发展思路,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项目为重点,突出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特色”战略,着力发展林药模式、林禽模式、林畜模式,强化政策支持、经济扶持和典型示范带动,全面促进林下经济加快发展。
  加强政策支持和经济扶持,促进林下经济加快发展。市林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项目为支持重点,对优质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项目予以适当支持。林下种植项目主要扶持油用牡丹、猪苓、魔芋、柴胡、板蓝根、金银花、天麻、西洋参等林下种植品种;林下养殖项目主要扶持林下养林麝、养猪、养鸡等项目。要求各县区在落实林下经济项目时,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保证一定比例的项目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明确林下经济补助对象和标准,合力助推脱贫攻坚。市上明确,从事林下经济的林农、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林场、良种繁育基地(站)等,为林下经济发展补助对象;对农户个体发展林下经济的给予重点支持;对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地引导、带动扶贫,发展林下经济的企业、个人和专业大户优先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数量多的产业化企业适当支持。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着力推进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通过典型示范、激发带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下经济,促进脱贫攻坚增收致富。全市投入林下经济扶持资金230万元,按照油用牡丹每亩400元,良种繁育基地每亩500元,其它种植项目基地按每亩100一300元;林下养殖项目按照鸡、鸭、鹅、雁每新增1羽0.5元、舍每平方米20元,梅花鹿和林麝每新增1头300元,种猪每新增1头100元、舍每平方米30元标准进行补助,助推林下经济加快发展,促进贫困户增收。
  多措并举,典型示范,引领林下经济加快发展。各地坚持建设示范基地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依托林地资源发展特色经济。山阳县牛耳川林区养牛、养林麝和高坝石头梁的林麝养殖合作社,洛南县灵口镇鑫泰连翘产业合作社,商南县富水镇景程示范基地、湘河镇秦林示范基地,商洛市科工贸示范基地等,以“企业+农户+基地”或“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引导群众在林下种植中药材,或采用以“借崽还猪”模式帮助群众养殖生态猪,或吸收贫困户在林园务工,帮扶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