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两妇女因矛盾纠纷泄愤毁林
两人被拘10日
文章字数:429
  本报讯(党益民 宋英超)6月30日,柞水县杏坪镇晨光村两位村民因矛盾纠纷毁坏对方林地树木,村民报案后,两人被当地森林公安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
  6月14日下午,柞水县森林公安局曹坪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杏坪镇晨光村两户村民因矛盾纠纷相互毁坏树木,数量较大,已引起当地林农恐慌,要求尽快查处。接报后,曹坪森林公安派出所和杏坪派出所迅速出警,办案民警长途往返跋涉山岭5次,细心走访群众、查找证据,历经7天时间查结此案。
  经调查,晨光村村民周某某(女)、朱某某(女)6月6日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随后双方使用斧头、弯刀、弯把锯等工具相互损毁对方林地内的核桃树和木瓜树。事发期间,朱某某毁坏周某某核桃树2棵、木瓜树17株,损失价值1650元;周某某毁坏朱某某核桃树4棵、木瓜树23株,损失价值1950元。
  根据以上事实,曹坪森林公安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报请柞水县公安局对周某某、朱某某分别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决定。日前,两人已被送往柞水县拘留所执行了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