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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运用三项机制推进脱贫攻坚
文章字数:676
  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风军 通讯员 蔡谦)镇安县委严格按照省委脱贫攻坚“十条铁规”要求,用足用活三项机制这根“指挥棒”,有效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
  为保证三项机制适用的广泛性,镇安县委研究制定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考勤和鼓励激励“召回”管理容错纠错两项制度,配套完善了村(社区)干部报酬与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挂钩实施办法。由镇办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季度研判,依据研判结果,提出鼓励激励、“召回”管理或容错纠错的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局备案。符合鼓励激励机制的,在干部任用和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召回”管理的,在全县进行通报,对人员及时调换;符合容错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宽容。
  县委通过采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做到同奖同罚、精准发力,形成全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充分结合市县一季度“追赶超越”和“五大攻坚战”考核结果,着眼全面覆盖、全员激活,注重激发部门、单位、镇办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的整体合力和动力。县委在6月份干部任用中,一季度各项工作排名比较靠前的单位,有18名干部被提拔重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
  县上对“下”的干部不是“一下了之、一棍子打死”,而是将三项机制运用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刚柔相济,留希望、留出口,把“下”的干部,重新安排到重点项目、脱贫攻坚等一线进行锻炼“补课”,为他们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对“补考”成绩优秀的再重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调整。目前,5名领导干部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被免职调整到重点建设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