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开展城区大气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文章字数:1290
本报讯(刘春荣郭鹏飞)丹凤县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积极组织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城区大气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在治理扬尘污染方面,咬住施工工地扬尘整治、道路扬尘整治、工业堆场扬尘整治不放松,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遮盖”七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70%以上。对渣土车辆不覆盖、冒尘、抛洒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禁止露天焚烧树叶、杂草、垃圾等废弃物。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要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采用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面,扭住餐饮油烟、重点行业、淘汰黄标车等治理不放松。6月30日前,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要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县内大中型企业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整治;与此同时,对全县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对划定区域外的所有露天烧烤进行取缔;7月30日前,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须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县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积极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深度治理和巩固提高,严禁露天作业,避免污染大气环境。深化油气回收治理,督促没有达到油气回收改造的企业加快改造进度,对已改造完成的加油站点,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完成储油库和中心城区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7月30日前完成建成区汽车修理企业和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确保达标排放。6月底前基本淘汰全县范围内黄标车,探索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县城燃煤锅炉拆改,逐步拆除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优先选择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或实施煤改清洁能源。6月30日前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全面排查辖区内涉气污染源,建立涉气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台账,实现辖区涉气污染源底数清,环境执法全覆盖。科学划分辖区内所有涉气污染源监管网格,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对每个涉气污染源明确网格员职责、任务。完善涉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督促涉气污染源制定本企业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污染物减排实施措施。促使所有涉气污染源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开展“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主体宣传活动,向社会发布全民行动倡议书,同时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台等多渠道对县政府铁腕治霾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畅通监督渠道,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促使县城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在治理扬尘污染方面,咬住施工工地扬尘整治、道路扬尘整治、工业堆场扬尘整治不放松,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遮盖”七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70%以上。对渣土车辆不覆盖、冒尘、抛洒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禁止露天焚烧树叶、杂草、垃圾等废弃物。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要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采用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面,扭住餐饮油烟、重点行业、淘汰黄标车等治理不放松。6月30日前,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要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县内大中型企业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整治;与此同时,对全县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对划定区域外的所有露天烧烤进行取缔;7月30日前,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须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县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积极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深度治理和巩固提高,严禁露天作业,避免污染大气环境。深化油气回收治理,督促没有达到油气回收改造的企业加快改造进度,对已改造完成的加油站点,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完成储油库和中心城区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7月30日前完成建成区汽车修理企业和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确保达标排放。6月底前基本淘汰全县范围内黄标车,探索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县城燃煤锅炉拆改,逐步拆除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优先选择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或实施煤改清洁能源。6月30日前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全面排查辖区内涉气污染源,建立涉气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台账,实现辖区涉气污染源底数清,环境执法全覆盖。科学划分辖区内所有涉气污染源监管网格,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对每个涉气污染源明确网格员职责、任务。完善涉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督促涉气污染源制定本企业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污染物减排实施措施。促使所有涉气污染源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开展“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主体宣传活动,向社会发布全民行动倡议书,同时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台等多渠道对县政府铁腕治霾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畅通监督渠道,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促使县城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