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排名末位将追责
文章字数:303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高奇发)根据刚刚出台的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今年起,将对我省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省级单位和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对连续两年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名列全省前5名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国家表彰或在全国推广经验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考核办法》明确将对考核排名末位等情况也将进行问责追责。其中,对当年脱贫攻坚考核被评为差等次的省直部门和设区市、县(市、区),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其党政正职及分管领导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对连续两年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名列全省前5名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国家表彰或在全国推广经验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考核办法》明确将对考核排名末位等情况也将进行问责追责。其中,对当年脱贫攻坚考核被评为差等次的省直部门和设区市、县(市、区),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其党政正职及分管领导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