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神采 士林徽标
文章字数:2250
《三秦都市报》记者来电采访我关于书法热问题,我说天气太热不必跑路,先开通微信吧,微信上一问一答很方便。添加微信后记者当即传来几个问题。问对方“需要多少字”?我懒得多说,也不宜少讲,目的是图个两方便:编辑不必费心删减,我也毋需因字数不够被追问补充。记者说“随您喽”。这就好,于是尽量把意思说全些。
结果今天见报一看,我的认真回答混在其他受访者里,仅仅面世了一小部分,岂不让我白费一番脑子!一夜冷静、思维重开,索性再做增删、单篇成文。
首先声明一下,过去也多次声明过,我只是一个喜欢拿毛笔写作的作家而已,所写的毛笔字距离“书法”二字距离尚远呢。传媒不时扔我一顶“书法家”帽子,皆未经我同意,容易被误导是我自掴己脸假充胖子。这与什么低调矫情无关的,因为稍具文史常识的人理应知道,不错,古代的书法家都一定是诗人作家,而诗人作家却未必都称得上是书法家。这说明什么?说明书法既难且怪,存在着某种不可言传的因素。为什么?因为书法,除了必须具备足够的文学修养——这是一个死前提,一切艺术也莫不如此——还要外加特别的天才与超常的训练。最好,起码得有点儿童子功吧。
有必要强调一下书法简史。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具体做法是,下令李斯带头组织写家们以秦国小篆体写出尽可能全部的汉字,以规范全天下对于汉字的标准书写。李斯是何等人物?是“千古第一宰相”哦,是政府最高首脑哦。所以后来的宰相,几乎个个书法家,这正是奠基者品质的自然延伸。隋代正式将科举立法后,那些渴望当宰相、梦想“平天下”的读书人,唯一通道只能是科考。把字写好、写得配称“书法”,是自不待言的。因此就中国古典书法而言,我以为可用八个字概括其本质:官员神采,士林徽标。
所以时至今日遗风照旧,人们在见到一幅字时,字好字坏随后再议吧,大家首先要问:写这字的是个闹啥的?闹又闹过多大名堂?什么级别呢?可见世人历来是因人取字,先圈定,再研判高下优劣以估其价。就是现在,比如新创一个报刊,或是建筑落成、场馆竣工,需要题名刻匾时,也是恳请相关的级别尽可能高的官员赐墨。当然时下反腐吃紧,“领导丑书”顷受禁忌,则另当别论。不过我相信这是暂时的,一个人既是好领导又能写一笔好字,那可是求之不得的政通人和呢。若那官员的字实在惭愧,这才去请那有影响的、字也说得过去的名流贤达题写。不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话,最后才去找职业书法家,先看他在书协里是否担任主席或副主席……做人(事)第一、文艺第二,如此老话一直管用,原因正在此处吧。纯粹把字的技法玩得出神入化而被人人喜爱、而走到哪里都被粉丝包围于是吃香的喝辣的,有没有这样的宠儿?应该是有的,不过那指标却少得极其可怜,几近于无。
近代以降,尤其硬笔代替毛笔后,书法就退出实用、剥离时代了,基本蜕化为少数人雅玩的所谓“艺术”了。“全盘西化”的主张一直不受待见,其实你出门后与回家时,环顾内外仔细瞧瞧吧,哪样装置不是“西化”而来?所以我想了多次,似乎只剩下拿毛笔写字这件扯淡事,属于仅存的“国学”行为艺术了。为了怀旧,或者说为了保留一个中国人仅有的胎记或者说尊严,我得拿毛笔写作啦。
我也确实有一点短暂的童子功,因为我祖父是位有名的老中医,总是拿毛笔开处方。他给我写了不少影格,多为颜体。我母亲的钢笔字也写得清晰爽朗,稚拙可观。她常教导我一句口头禅:字是门楼书是屋。意思是能写一手好字,那么自个脸上,连带整个家门都有光彩呢。但是眨眼间文化爆发了大革命,毛笔写字被认为是腐朽没落的玩意儿。可是马上又翻了过来:报纸上只要一刊登毛主席诗词手迹,舞文弄墨之徒随即纷纷仿效,毛笔字便大肆流行起来。后来上初中高中,以及当代理老师时,也就偶尔刷个标语、写个公告什么的,却压根未曾想过“书法”二字。
后来成了作家,稀里糊涂地闹了点名声,随之文事社交活动增加起来,常被邀请在宣纸册页上签名题词,这才发觉自己的字真叫恶心!于是买了些字帖。可是专门临帖很费时间,毕竟是个写文章的货嘛,那就索性用毛笔写作吧,算是搂草顺带打兔子。长篇小说《后花园》就是全拿毛笔写的,字也果然有了显著长进。
能否写好毛笔字因人而异。一个书画家朋友,在评价某些名头很大的书法家时,爱说一句“喔货还没入门呢”。话是有点儿损,但却说明一个道理:并不是谁个只要下了苦功就能成为书法家的,还得看“喔货”有没有那个天分呢。
不过就我们大多数毛笔字爱好者而言,喜欢写、写了便愉快即是全部意义。人皆凡体肉胎,当然不妨偶尔幻想幻想出名啊卖钱啊,但不能也不该老想那些不着边际的事。毛笔字也好书法也罢终究算是艺术,而艺术之根本目的则是自我抒发与陶冶,名利全然是派生物。这个出发点我以为很要紧。
另外的建议是,你若实在喜欢书法那就要必须临帖,大量地长时间地临帖。临帖就是学习书写之“法”,不然就走到野路子上了,要被行家笑话的。“法”是相对而言,指基本规矩,不是说僵死而不可越雷池的。于右任写了本《标准草书》,书名就欠斟酌,不留回旋余地嘛,叫个《基本草书》多稳妥!艺术贵在循“法”之前提下而力求个性自由,决然不同于大众汽车各分厂生产配件,何须颁布一个“标准”呢!
名帖都是名文,凝炼精辟,警句时现。所以我要求自己摊开一册新帖时,先把内容闹清楚,再提笔临写不迟。二是书法之外的书籍更要多读。甚至主要该读书法之外的书籍。三是体味四季更迭、阴晴变化、昏晓不同,正所谓“道法自然”也。一言以蔽之,万事万物只要你留意,只要你心中有“书法”二字,目遇、耳闻、鼻嗅之一切,皆暗合于写好毛笔字。这其间确实存在着某种神奇关联,尽管这种关联,我们只是看个渺渺茫茫。(方英文)
结果今天见报一看,我的认真回答混在其他受访者里,仅仅面世了一小部分,岂不让我白费一番脑子!一夜冷静、思维重开,索性再做增删、单篇成文。
首先声明一下,过去也多次声明过,我只是一个喜欢拿毛笔写作的作家而已,所写的毛笔字距离“书法”二字距离尚远呢。传媒不时扔我一顶“书法家”帽子,皆未经我同意,容易被误导是我自掴己脸假充胖子。这与什么低调矫情无关的,因为稍具文史常识的人理应知道,不错,古代的书法家都一定是诗人作家,而诗人作家却未必都称得上是书法家。这说明什么?说明书法既难且怪,存在着某种不可言传的因素。为什么?因为书法,除了必须具备足够的文学修养——这是一个死前提,一切艺术也莫不如此——还要外加特别的天才与超常的训练。最好,起码得有点儿童子功吧。
有必要强调一下书法简史。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具体做法是,下令李斯带头组织写家们以秦国小篆体写出尽可能全部的汉字,以规范全天下对于汉字的标准书写。李斯是何等人物?是“千古第一宰相”哦,是政府最高首脑哦。所以后来的宰相,几乎个个书法家,这正是奠基者品质的自然延伸。隋代正式将科举立法后,那些渴望当宰相、梦想“平天下”的读书人,唯一通道只能是科考。把字写好、写得配称“书法”,是自不待言的。因此就中国古典书法而言,我以为可用八个字概括其本质:官员神采,士林徽标。
所以时至今日遗风照旧,人们在见到一幅字时,字好字坏随后再议吧,大家首先要问:写这字的是个闹啥的?闹又闹过多大名堂?什么级别呢?可见世人历来是因人取字,先圈定,再研判高下优劣以估其价。就是现在,比如新创一个报刊,或是建筑落成、场馆竣工,需要题名刻匾时,也是恳请相关的级别尽可能高的官员赐墨。当然时下反腐吃紧,“领导丑书”顷受禁忌,则另当别论。不过我相信这是暂时的,一个人既是好领导又能写一笔好字,那可是求之不得的政通人和呢。若那官员的字实在惭愧,这才去请那有影响的、字也说得过去的名流贤达题写。不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话,最后才去找职业书法家,先看他在书协里是否担任主席或副主席……做人(事)第一、文艺第二,如此老话一直管用,原因正在此处吧。纯粹把字的技法玩得出神入化而被人人喜爱、而走到哪里都被粉丝包围于是吃香的喝辣的,有没有这样的宠儿?应该是有的,不过那指标却少得极其可怜,几近于无。
近代以降,尤其硬笔代替毛笔后,书法就退出实用、剥离时代了,基本蜕化为少数人雅玩的所谓“艺术”了。“全盘西化”的主张一直不受待见,其实你出门后与回家时,环顾内外仔细瞧瞧吧,哪样装置不是“西化”而来?所以我想了多次,似乎只剩下拿毛笔写字这件扯淡事,属于仅存的“国学”行为艺术了。为了怀旧,或者说为了保留一个中国人仅有的胎记或者说尊严,我得拿毛笔写作啦。
我也确实有一点短暂的童子功,因为我祖父是位有名的老中医,总是拿毛笔开处方。他给我写了不少影格,多为颜体。我母亲的钢笔字也写得清晰爽朗,稚拙可观。她常教导我一句口头禅:字是门楼书是屋。意思是能写一手好字,那么自个脸上,连带整个家门都有光彩呢。但是眨眼间文化爆发了大革命,毛笔写字被认为是腐朽没落的玩意儿。可是马上又翻了过来:报纸上只要一刊登毛主席诗词手迹,舞文弄墨之徒随即纷纷仿效,毛笔字便大肆流行起来。后来上初中高中,以及当代理老师时,也就偶尔刷个标语、写个公告什么的,却压根未曾想过“书法”二字。
后来成了作家,稀里糊涂地闹了点名声,随之文事社交活动增加起来,常被邀请在宣纸册页上签名题词,这才发觉自己的字真叫恶心!于是买了些字帖。可是专门临帖很费时间,毕竟是个写文章的货嘛,那就索性用毛笔写作吧,算是搂草顺带打兔子。长篇小说《后花园》就是全拿毛笔写的,字也果然有了显著长进。
能否写好毛笔字因人而异。一个书画家朋友,在评价某些名头很大的书法家时,爱说一句“喔货还没入门呢”。话是有点儿损,但却说明一个道理:并不是谁个只要下了苦功就能成为书法家的,还得看“喔货”有没有那个天分呢。
不过就我们大多数毛笔字爱好者而言,喜欢写、写了便愉快即是全部意义。人皆凡体肉胎,当然不妨偶尔幻想幻想出名啊卖钱啊,但不能也不该老想那些不着边际的事。毛笔字也好书法也罢终究算是艺术,而艺术之根本目的则是自我抒发与陶冶,名利全然是派生物。这个出发点我以为很要紧。
另外的建议是,你若实在喜欢书法那就要必须临帖,大量地长时间地临帖。临帖就是学习书写之“法”,不然就走到野路子上了,要被行家笑话的。“法”是相对而言,指基本规矩,不是说僵死而不可越雷池的。于右任写了本《标准草书》,书名就欠斟酌,不留回旋余地嘛,叫个《基本草书》多稳妥!艺术贵在循“法”之前提下而力求个性自由,决然不同于大众汽车各分厂生产配件,何须颁布一个“标准”呢!
名帖都是名文,凝炼精辟,警句时现。所以我要求自己摊开一册新帖时,先把内容闹清楚,再提笔临写不迟。二是书法之外的书籍更要多读。甚至主要该读书法之外的书籍。三是体味四季更迭、阴晴变化、昏晓不同,正所谓“道法自然”也。一言以蔽之,万事万物只要你留意,只要你心中有“书法”二字,目遇、耳闻、鼻嗅之一切,皆暗合于写好毛笔字。这其间确实存在着某种神奇关联,尽管这种关联,我们只是看个渺渺茫茫。(方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