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文章字数:1118
本报讯(特约记者 朱恢军)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柞水县以提高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资源总量为突破口,以“两岸三道四区”重点区域绿化、城市周边绿化、城市街道水域绿化、镇办村(社区)绿化、道路河流绿化、农田林网绿化、机关(单位)学校绿化为重点,强力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确保2017年底前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命名。
该县紧紧围绕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陕南山地森林化要求,坚持森林、水源、宜居创建主题,突出森林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共融,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形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实现产业绿色化、城镇景区化、田园景观化目标。为顺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柞水县加强森林城市网络建设,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3%,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省级标准,河流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7%,主要道路(公路、铁路)绿化率达到91%,村庄绿化覆盖率达7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1平方米以上,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31%,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4%,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加强森林城市健康建设,确保辖区内无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捕猎和采挖等林业违法重大案件,改善保护森林城市土壤和湿地环境,形成科学的抚育管理方式;加强城市生态文化建设,确保在广场、小区设置科普知识宣传专栏,每年举办科普活动5次以上,确定县树、县花并在绿化中广泛使用,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加强城市森林管理建设,保证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林业、绿化的相关管理制度配套到位,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政府审议,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将创森纳入政府部门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开展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检测,森林城市资源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全,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同时,柞水县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用于森林城市建设,县住建、交通、公路、农业、扶贫、水务、林业、民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创建投入力度;把创建工作与城镇发展、产业及园区建设、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本着“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推进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类资金投入绿化造林,实现城乡建设与绿化工作同步。并将创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县政府督查室定期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创建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从严问责,确保创建各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该县紧紧围绕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陕南山地森林化要求,坚持森林、水源、宜居创建主题,突出森林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共融,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形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实现产业绿色化、城镇景区化、田园景观化目标。为顺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柞水县加强森林城市网络建设,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3%,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省级标准,河流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7%,主要道路(公路、铁路)绿化率达到91%,村庄绿化覆盖率达7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1平方米以上,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31%,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4%,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加强森林城市健康建设,确保辖区内无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捕猎和采挖等林业违法重大案件,改善保护森林城市土壤和湿地环境,形成科学的抚育管理方式;加强城市生态文化建设,确保在广场、小区设置科普知识宣传专栏,每年举办科普活动5次以上,确定县树、县花并在绿化中广泛使用,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加强城市森林管理建设,保证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林业、绿化的相关管理制度配套到位,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政府审议,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将创森纳入政府部门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开展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检测,森林城市资源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全,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同时,柞水县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用于森林城市建设,县住建、交通、公路、农业、扶贫、水务、林业、民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创建投入力度;把创建工作与城镇发展、产业及园区建设、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本着“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推进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类资金投入绿化造林,实现城乡建设与绿化工作同步。并将创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县政府督查室定期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创建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从严问责,确保创建各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