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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文章字数:506
  本报讯(曾亮)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山阳县落实四项举措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
  夯实基层财政管理责任。镇办改革后,基层财政所并入党政办,设为财政财务岗位,基层财政就地监管职能严重缺失、财政财务人员流失较大,出现了无专职财政财务人员现象。为此,县财政局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每个镇办确定一名财政财务分管领导,落实至少3名专业财政财务人员,经县财政局审查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发文明确,进一步夯实镇办财政财务管理主体责任。
  强化财政业务培训。对镇办确定的财政财务人员及县级相关涉农部门财务人员,由县函授站负责聘请省市专家教授和县相关业务人员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及报账流程业务培训班,促进财政扶贫资金及报账流程规范运行。
  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在县直财政系统选调两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农业股,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跟踪问效、全程监督,确保资金高效运行。
  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由纪委监察局牵头,财政、审计、扶贫部门参与,对2016年度以前财政扶贫资金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强推财政扶贫资金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