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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环境项目实行建用管无缝对接
文章字数:847
  本报讯(特约记者 冯永发)今年来,丹凤县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中,围绕资金投入、设施运营、后续监管三个环节实行“一条龙”管理模式,将项目的建、用、管进行无缝对接,确保项目实施后发挥最大的作用。
  在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上,采取县财政补一点,镇财政挤一点、受益单位和群众出一点的筹措机制。从2013年开始,该县财政每年就将各镇环保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其中:丹江沿线相关镇办每年5万元,南北二山各镇每年4万元,从2015年起,县财政将各镇办生活垃圾清运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小镇10万元,中型镇15万元,大镇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各镇办在2014年成立环保工作站,2017年在镇村经济发展办公室也成立了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所,确定分管领导和2-3名环保专职人员,形成了有机构、有人管、有人抓、有奖惩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格局。
  在项目运营管理上,县财政每年为各项目镇预算15-20万元设施运行维护费,建成设施由环保局列出清单向各相关部门移交,实行部门对口业务指导、镇政府运行与维护的运营工作机制。同时,各镇确定专人负责设施的管理、运行与维护,每个项目村增设2-4名公益性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形成专业清洁队伍;定期组织培训保洁人员业务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的工作水平。
  在项目建成后续监管上,不断健全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制定了《丹凤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机制,明确了实施主体、责任分工、资金保障等,确保农村环保设施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为了进一步加强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的监管,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施运行维护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监管范围、监管标准和要求,并将农村环保项目设施运行维护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农综办根据各镇办建成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对环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的镇办,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运行维护差的镇办,除年终环保考核扣分外,全县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