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都要组建或加入医联体
文章字数:971
据陕西日报消息(记者 王国星)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医联体建设科学、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意见》指出,我省医联体建设将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2017年底前,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紧密型医联体,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要组建2个到3个紧密型医联体。
《意见》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院都要组建或加入医联体,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意愿加入。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二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参加的医联体。
县城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模式,建立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促进优质资源下沉。
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重大疾病的诊断与救治能力。偏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2017年底前,各医联体牵头医院和承担城乡对口帮扶的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向偏远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和对口支援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
《意见》还要求,在医联体内开展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向基层推广发展适宜技术,推动技术资源共享。鼓励联合体内部各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诊疗规范和服务模式,建立医联体成员之间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同质化水平。
鼓励依托医联体内有条件的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探索实行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统筹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和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及信息共享。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与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我省医联体建设将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2017年底前,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紧密型医联体,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要组建2个到3个紧密型医联体。
《意见》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院都要组建或加入医联体,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意愿加入。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二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参加的医联体。
县城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模式,建立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促进优质资源下沉。
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重大疾病的诊断与救治能力。偏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2017年底前,各医联体牵头医院和承担城乡对口帮扶的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向偏远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和对口支援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
《意见》还要求,在医联体内开展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向基层推广发展适宜技术,推动技术资源共享。鼓励联合体内部各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诊疗规范和服务模式,建立医联体成员之间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同质化水平。
鼓励依托医联体内有条件的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探索实行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统筹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和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及信息共享。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与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