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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强化责任担当 持续传导压力
柞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文章字数:886
  本报讯(通讯员 赖光亮)今年以来,柞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县委首先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其他各套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履行监督责任,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截至7月底,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15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5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组长实施了问责。
  作风建设持续深化。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持续巩固深化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截至7月底,共受理问题线索149件,立案调查36件,结案36件,党政纪处分36人;实施约谈提醒、诫勉谈话7人,其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6期16人。
  执纪理念不断转变。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1-7月份运用“四种形态”485人,其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422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轻处分57人;运用“第三种形态”重处分4人,运用“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在工作中逐步落实体现。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对2名干部实施容错纠错,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个助力”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五查五看”方法,集中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从严追责问责。
  1-7月份,“三个助力”方面共处置投诉举报扶贫领域问题401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37件,规范市场秩序问题31件,立案59件,结案44件,党政纪处分45人,免职处理1人,实施追责问责274人。
  巡察“利剑”日益凸显。在全面深入调研、借鉴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巡察工作定位、机构与职责、方式与程序、纪律与责任等。率先在全市启动了首轮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线索12类44条,及时转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和核查处理。全面启动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持续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