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警方设计抓获安康诈骗抢劫案犯罪嫌疑人
文章字数:1358
本报讯(通讯员 李重立)9月11日上午,两名自以为聪明的诈骗抢劫犯罪嫌疑人来到洛南县看守所大院内,准备接走被行政拘留期满“释放”的同伙,殊不知走进了洛南警方布下的“网”,被守候多时的民警一举擒获,此时犯罪嫌疑人才意识到是“送货上门”。
经突审,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8月31日在安康市高新区结伙以丢包诈骗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至此,安康“8·31”诈骗抢劫案成功告破,3名犯罪嫌疑人被洛南警方全部抓获。
犯罪嫌疑人有反侦察能力
作案后频换车牌逃窜
8月31日,商洛市公安局接安康市警方协查通报称,31日上午,在安康市高新区有3名男子以丢包诈骗的方式将受害人王某骗上一辆“陕G”牌照的白色轿车,通过威逼利诱骗取受害人手机账户支付密码后,强行夺走王某手机一部(手机微信红包有6001元)及现金700余元。作案后,犯罪嫌疑人驾车沿包茂高速向北逃窜。
接通报后,市公安局根据嫌疑车辆频繁更换车牌的特点,迅速通过技术手段对嫌疑人驾驶车辆进行特征分析,通知各县区公安机关布控查缉。
执勤交警慧眼识车
抓获一犯罪嫌疑人
9月1日下午,一辆停靠在洛南县鑫帝酒店门前的白色轿车引起执勤交警李涛的注意,通过公安网对车辆信息查询发现,此车悬挂的陕H车牌号为套牌,车辆与协查通报极为相似,但此时车内空无一人。李涛向上级领导汇报后立即组织执勤人员展开布控。在蹲守两个多小时后,将前来取车的一名男子周某某成功抓获。
警方随后在该嫌疑车内查获渝F、粤B、陕G、陕H牌照各一副,一部OP-PO手机。经比对,该手机正是安康市受害人王某被抢的手机,陕G牌照就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车辆使用的假牌照,“8·31”安康诈骗抢劫案疑犯浮出水面。
调整思路外松内紧
秘密布控设法诱捕
审讯中,33岁的重庆巫溪人周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也不供认作案同伙,只承认自己使用了伪造车牌,给抓捕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带来难度,洛南警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思路。
“疑犯极有可能会前来探望落网的同伙,要设法诱捕!”周某某被抓当日,洛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建锋在听取案情汇报后,立即调整抓捕策略,组织警力缩小范围撒网布局,在秘密摸排其他两名逃犯的同时,让看守所民警故意放风,如果有人探望周某某,对外一律告知说是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悬挂伪造号牌,被行政拘留10天,以此迷惑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守株待兔让其自投罗网。
警方“守株待兔”
智擒两犯罪嫌疑人
果然不出所料,9月3日,有人以送衣服给嫌犯为由来看守所探望周某某,警方经过对探望者的视频截图比对,确认探望者正是其在安康实施诈骗抢劫的犯罪同伙,但另一犯罪嫌疑人未曾露面。监管民警不动声色,按照预案告知其,周某某将于9月11日“释放”。在嫌疑人离开看守所后,其行迹即被警方锁定,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该嫌疑人一直未脱离警方视线,另一嫌疑人也一直未曾露面。
11日8时许,两名外地口音的男子驾车来到洛南县看守所,声称来接周某某,经比对,来者正是安康“8·31”诈骗抢劫案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和杨某某。布控民警迅速将两人控制,同时告知他们,其同伙周某某早已被刑事拘留。
经审查,今年30岁的姚某某和50岁的杨某某与周某某同为重庆市巫溪县人,两人对与其伙同周某某在安康市高新区以丢包诈骗方式实施犯罪,被受害人发觉后进行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洛南警方已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移交给安康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经突审,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8月31日在安康市高新区结伙以丢包诈骗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至此,安康“8·31”诈骗抢劫案成功告破,3名犯罪嫌疑人被洛南警方全部抓获。
犯罪嫌疑人有反侦察能力
作案后频换车牌逃窜
8月31日,商洛市公安局接安康市警方协查通报称,31日上午,在安康市高新区有3名男子以丢包诈骗的方式将受害人王某骗上一辆“陕G”牌照的白色轿车,通过威逼利诱骗取受害人手机账户支付密码后,强行夺走王某手机一部(手机微信红包有6001元)及现金700余元。作案后,犯罪嫌疑人驾车沿包茂高速向北逃窜。
接通报后,市公安局根据嫌疑车辆频繁更换车牌的特点,迅速通过技术手段对嫌疑人驾驶车辆进行特征分析,通知各县区公安机关布控查缉。
执勤交警慧眼识车
抓获一犯罪嫌疑人
9月1日下午,一辆停靠在洛南县鑫帝酒店门前的白色轿车引起执勤交警李涛的注意,通过公安网对车辆信息查询发现,此车悬挂的陕H车牌号为套牌,车辆与协查通报极为相似,但此时车内空无一人。李涛向上级领导汇报后立即组织执勤人员展开布控。在蹲守两个多小时后,将前来取车的一名男子周某某成功抓获。
警方随后在该嫌疑车内查获渝F、粤B、陕G、陕H牌照各一副,一部OP-PO手机。经比对,该手机正是安康市受害人王某被抢的手机,陕G牌照就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车辆使用的假牌照,“8·31”安康诈骗抢劫案疑犯浮出水面。
调整思路外松内紧
秘密布控设法诱捕
审讯中,33岁的重庆巫溪人周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也不供认作案同伙,只承认自己使用了伪造车牌,给抓捕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带来难度,洛南警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思路。
“疑犯极有可能会前来探望落网的同伙,要设法诱捕!”周某某被抓当日,洛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建锋在听取案情汇报后,立即调整抓捕策略,组织警力缩小范围撒网布局,在秘密摸排其他两名逃犯的同时,让看守所民警故意放风,如果有人探望周某某,对外一律告知说是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悬挂伪造号牌,被行政拘留10天,以此迷惑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守株待兔让其自投罗网。
警方“守株待兔”
智擒两犯罪嫌疑人
果然不出所料,9月3日,有人以送衣服给嫌犯为由来看守所探望周某某,警方经过对探望者的视频截图比对,确认探望者正是其在安康实施诈骗抢劫的犯罪同伙,但另一犯罪嫌疑人未曾露面。监管民警不动声色,按照预案告知其,周某某将于9月11日“释放”。在嫌疑人离开看守所后,其行迹即被警方锁定,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该嫌疑人一直未脱离警方视线,另一嫌疑人也一直未曾露面。
11日8时许,两名外地口音的男子驾车来到洛南县看守所,声称来接周某某,经比对,来者正是安康“8·31”诈骗抢劫案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和杨某某。布控民警迅速将两人控制,同时告知他们,其同伙周某某早已被刑事拘留。
经审查,今年30岁的姚某某和50岁的杨某某与周某某同为重庆市巫溪县人,两人对与其伙同周某某在安康市高新区以丢包诈骗方式实施犯罪,被受害人发觉后进行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洛南警方已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移交给安康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