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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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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迁燃放烟花爆竹被罚款500元
文章字数:226
本报讯(周亚军 董婷)近期,公安商州分局大赵峪派出所加大对辖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对同类警情做到第一时间到场进行取证处置。
9月11日11时许,大赵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听到有人在朝阳路附近燃放爆竹声音,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3岁,商州区刘湾办事处人)当日因其岳父乔迁新居为由,购买礼花和鞭炮在商州区朝阳小区内燃放,经询问,张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日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张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