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月开始执行新的驾考评判标准
文章字数:803
本报讯(记者王聪)9月22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下发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等10项行业新标准的通知,我市各驾驶员考试场地及其系统信息的升级工作正在紧张进行,确保从10月份起,全市正式执行新的驾考评判标准。
重视养成良好文明驾驶习惯
本次修订优化调整了考试内容题型、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标准更加细化,更加贴近实践,没有增加难度,有的项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调整了考试科目,有的增加了考试点,目的使学员在驾校不单单只是学会驾驶这项技能,更重要的是养成良好的文明驾驶习惯,在培训中重点突出安全文明意识的培养。
从细节动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识
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中。调整了考试内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从细节动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识。
更加结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
理论考试将模拟实景,通过图片、视频等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交通情况的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场地考试突出实用性,倒车入库、直角转弯等项目允许适度停车观察,对中途停车由以前评判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强调安全文明操作,转向灯的使用要求比以前有所加强,变道、掉头、靠边等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由以前的扣10分调整为不合格。靠边停车项目操作要求也有所改变,由以前的车辆距道路边缘线30cm以上扣10分调整为距边缘线30cm以上50cm以下扣10分,大于50cm不合格。
进一步优化调整考试方式
小型车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调整为,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大型车对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对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保留。
重视养成良好文明驾驶习惯
本次修订优化调整了考试内容题型、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标准更加细化,更加贴近实践,没有增加难度,有的项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调整了考试科目,有的增加了考试点,目的使学员在驾校不单单只是学会驾驶这项技能,更重要的是养成良好的文明驾驶习惯,在培训中重点突出安全文明意识的培养。
从细节动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识
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中。调整了考试内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从细节动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识。
更加结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
理论考试将模拟实景,通过图片、视频等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交通情况的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场地考试突出实用性,倒车入库、直角转弯等项目允许适度停车观察,对中途停车由以前评判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强调安全文明操作,转向灯的使用要求比以前有所加强,变道、掉头、靠边等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由以前的扣10分调整为不合格。靠边停车项目操作要求也有所改变,由以前的车辆距道路边缘线30cm以上扣10分调整为距边缘线30cm以上50cm以下扣10分,大于50cm不合格。
进一步优化调整考试方式
小型车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调整为,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大型车对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对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