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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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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文章字数:122
依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未执字第256-2、264-2、260-2号将西安市未央区上庄村夏新来名下的林权证作废,林权证号分别为0122170266、0122170267、0127130001,地址为蓝田县灞源乡湘子岔三组和商州区腰市镇尧沟林场2466亩林地及14310立方米林木蓄积资产。
特此声明
段鸿溪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