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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省司法厅督导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工作
文章字数:644
  本报讯10月19日至20日,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一行来我市督导公证体制改革工作。
  全省公证机构改革会议后,商洛市公证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中省安排部署,稳扎稳打,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于10月17日由市司法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指导思想、改革目标、改革措施、运行体制、机制和组织保障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座谈会上,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向督导组汇报了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市编办就公证体制改革退出行政性质,进入事业性质、编制等额置换、增加部分编制等问题作了汇报说明。市公务员管理局就公证体制改革后,公证业务工作开展、人员选拔任用、人员聘用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市财政局就公证体制改革后的经费保障、账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听取汇报后,督查组认为商洛在公证体制改革工作中,领导重视,推进较快,与其他地市相比,有其自身特色,编制统一由市级编制部门总量控制,市上四部门公证机构改革文件出台后,县上改制工作相对容易;相关部门配合到位,特别是和编办、人社、财政部门配合到位;市司法局积极主动,不等不靠,基础扎实,在全省公证体制改革中有新突破,如今后在有法律执业资质的人员公开选任优秀人员进入公证员队伍中。督查组要求,下一阶段公证改革的主要任务要适应快节奏,跟上新步伐;先改革,后规范;加大力度,争取公证机构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督查组还到商州区、商南县、市直部门,对律师、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