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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群众投诉噪声问题有诉必果
文章字数:851
  本报讯(记者陈波谢非)车辆鸣笛、高音喇叭、建筑工地的机器声……生活在城市中,看不见摸不着的噪音污染无处不在,已成为人们健康的“隐形杀手”。但由于其来源复杂,瞬时性、突发性强,有时难以取得直接证据,给监管和治理带来很大难度。在群众的投诉中不难发现,噪音污染已成为污染防治的一个难点,也成为此次环保督察的重点之一。我市将本次省委环保督察作为治理噪音污染的有利契机,快速反应,及时查办,有诉必果,还群众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截至11月3日,群众投诉反映的11件噪音污染问题经查实均已得到处理和解决。
  日前,商州区接到群众反映,位于沙河子镇沙河子村的商洛炼锌厂,产生粉尘和噪音,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影响。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陕西锌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回转窑多膛炉收尘烟道炉顶破损,存在漏烟现象,锌粉车间的焦粉库、焦炭库密封措施不到位,并且熔铸车间、锌粉车间未按要求关闭车间门窗,噪声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商州区政府对区环保局局长、沙河子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区环保局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该企业已对回转窑多膛炉收尘烟道破损部位进行了维修,对锌粉车间的焦粉库、焦炭库采取密封防尘措施,熔铸车间、锌粉车间采取了关闭车间门窗等防噪、降噪措施。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企业厂界噪声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山阳县将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办理作为提升环境执法效率的重要契机,立行立改,快查快办,严格执法,力求环境信访案件办理立杆见影。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南新街两家快餐店使用扩音器播放商业广告噪声扰民问题,山阳县公安局联合县环保局对两家快餐店进行调查。由县环保局负责现场噪声监测,县公安局将两家快餐店负责人传唤到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最终,县公安局对两家快餐店负责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两家快餐店立即拆除扩音设备,县公安局对城关派出所所长进行了约谈。处罚当日,两家快餐店扩音设备拆除到位,困扰周围居民的噪声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