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文章字数:1032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这7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商州区黑山镇二峪河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文合违规领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问题。2016年10月,王文合在自身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条件下,未能及时申请退出贫困户,且主动申请上报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违规领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1425元。2017年8月15日,黑山镇党委给予王文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2.洛南县景村镇兑山村村委会主任杨双楼骗取粮食综合补贴和虚报冒领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杨双楼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自己家庭粮食综合补贴面积15.1亩,违规领取粮食综合补贴资金3376元;以其妻名义违规享受低保资金5550元。2017年8月18日,洛南县纪委给予杨双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3.丹凤县铁峪铺镇中心村党总支部副书记魏彦成套取扶贫资金、乱收费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魏彦成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民政救助资金95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400元,违规向群众收取危房改造管理费9000元,共计279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17年9月15日,丹凤县纪委给予魏彦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商南县试马镇荆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有财套取和截留扶贫搬迁补助款问题。2011年至2015年7月,朱有财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并贪污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3万元,以村上名义截留9户群众移民搬迁补助款27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9月7日,商南县纪委给予朱有财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涉法问题及资金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山阳县漫川关镇前店子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蔡绍芳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2月,蔡绍芳在前店子村贫困户评定过程中,违规将本家庭成员5人纳入贫困户管理,从2016年至2017年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8786元。2017年7月26日,山阳县漫川关镇党委给予蔡绍芳党内警告处分。
6.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鸳鸯池村违规套取低保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0年,经永乐街道办原鸳鸯池村支部书记杨武勇、村主任兼村文书马万武协商,该村以部分群众名义套取低保资金6万元,用于村组公路硬化项目费用支出。2017年2月15日,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党工委给予杨武勇、马万武党内警告处分;对包村干部丁伯林实施诫勉谈话。
7.柞水县石镇林场挪用贫困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陈春和在任柞水县石镇林场厂长期间,安排从国投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挪用49990元用于购买办公设施,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17日,柞水县纪委给予陈春和党内警告处分。
1.商州区黑山镇二峪河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文合违规领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问题。2016年10月,王文合在自身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条件下,未能及时申请退出贫困户,且主动申请上报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违规领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1425元。2017年8月15日,黑山镇党委给予王文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2.洛南县景村镇兑山村村委会主任杨双楼骗取粮食综合补贴和虚报冒领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杨双楼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自己家庭粮食综合补贴面积15.1亩,违规领取粮食综合补贴资金3376元;以其妻名义违规享受低保资金5550元。2017年8月18日,洛南县纪委给予杨双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3.丹凤县铁峪铺镇中心村党总支部副书记魏彦成套取扶贫资金、乱收费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魏彦成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民政救助资金95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400元,违规向群众收取危房改造管理费9000元,共计279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17年9月15日,丹凤县纪委给予魏彦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商南县试马镇荆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有财套取和截留扶贫搬迁补助款问题。2011年至2015年7月,朱有财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并贪污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3万元,以村上名义截留9户群众移民搬迁补助款27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9月7日,商南县纪委给予朱有财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涉法问题及资金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山阳县漫川关镇前店子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蔡绍芳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2月,蔡绍芳在前店子村贫困户评定过程中,违规将本家庭成员5人纳入贫困户管理,从2016年至2017年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8786元。2017年7月26日,山阳县漫川关镇党委给予蔡绍芳党内警告处分。
6.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鸳鸯池村违规套取低保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0年,经永乐街道办原鸳鸯池村支部书记杨武勇、村主任兼村文书马万武协商,该村以部分群众名义套取低保资金6万元,用于村组公路硬化项目费用支出。2017年2月15日,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党工委给予杨武勇、马万武党内警告处分;对包村干部丁伯林实施诫勉谈话。
7.柞水县石镇林场挪用贫困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陈春和在任柞水县石镇林场厂长期间,安排从国投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挪用49990元用于购买办公设施,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17日,柞水县纪委给予陈春和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