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为21名农民工追回18万元工资
文章字数:430
  本报讯(刘卫锋 李军武)11月2日,10多名农民工代表将印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洛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表达感激之情,感谢洛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为2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8万元。
  据介绍,2017年9月6日,延安籍刘哲哲等21名农民工反映洛南县栖凤湾文化旅游公司拖欠其数十万元工资。接到投诉后,洛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专人深入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刘哲哲等21人今年5月至9月在栖凤湾文化旅游公司音乐广场及商业街从事水电安装工作,现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发包方栖凤湾文化旅游公司仍未结算承包方张某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长时间拖欠。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洛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案人员不厌其烦,经多次反复协调,向发包方和承包方做思想工作,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和行政处理预先告知书,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洛南县栖凤湾文化旅游公司向承包方张某一次性支付所有工程尾款18万元。11月2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将所欠工资全部发放到延安籍和洛南籍的农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