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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开启“税邮合作”新模式
文章字数:488
  本报讯(张晓源)10月31日,市地税局、国税局、邮政公司联合举行“税邮合作”暨委托代征协议签约仪式。市地税局局长肖泰鸿、市国税局总会计师程彦与市邮政公司总经理胡康代表三方正式签署了“税邮合作”协议,商州、丹凤国地税分别与县区邮政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并就如何落实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费作了表态发言。市国税局、地税局、邮政公司和商州、丹凤两个试点单位及市县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签订仪式。
  “税邮合作”是商洛市国地税深化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及“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联合办税多方合作,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征纳成本,市国地税和邮政部门携手合作,发挥邮政“三流合一”的资源优势和网点遍布城乡、覆盖面广等特点,在全省率先开展国地税联合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费试点工作,将办税服务厅功能进一步延伸至偏远乡镇,填补全市偏远地区纳税服务和管理的“空白”区域,使全市纳税服务工作在空间和时间上得到延伸,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跑远路、排长队的问题,开创我市税务、邮政、纳税人多方共赢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