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文章字数:667
  本报讯(记者刘婷)记者近日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我市从11月1日至2018年3月5日,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11月至12月中旬为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人口密集地区以及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地、广场、车站等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增强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自觉性,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对辖区用人单位201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2月下旬至2018年1月中旬为执法检查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集中力量对本县区本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特别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进行逐户检查,及时查处存在问题。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2018年1月下旬至3月为解决问题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实行多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通过媒体集中公布劳动监察机构办公地址、举报投诉电话和网址,确保农民工维权渠道畅通,联合接待维权农民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快速高效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