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财政创新扶贫资金管理
文章字数:850
本报讯(朱建荣)山阳县今年主动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式,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力度,推动扶贫项目加快建设,助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创新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整合社会扶贫资源。为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山阳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筹集、拨付,督促扶贫部门加强资金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及镇办负责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管理、报账资金管理、票据合规合法性审查和绩效考评;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镇办负责对本辖区内产业发展补助类项目实施并报账,并按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资金报账进度;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工程决算、财务决算,确保提供报账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简化扶贫资金审批程序,缩短流程增效率。为简化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坚持实行谁使用谁报账,谁报账谁负责,报账审批时财政部门不再联合部门审签。报账时,项目主管部门或镇办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报账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对符合报账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和报账手续。及时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417万元,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及贫困户产业直补等;认真清理收回在各部门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优先安排用于脱贫攻坚,截至目前共将2660万元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资金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坚持“底线思维”,确保资金都用到刀刃上。对拨付“脱贫攻坚资金专户”资金,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核算”,“清单式、台账式管理”的要求,确保专项资金运行安全。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专户资金支付进度实行“一周一报送、一旬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通过资金拨付倒逼项目建设,加快了扶贫工作提速增效。
创新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整合社会扶贫资源。为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山阳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筹集、拨付,督促扶贫部门加强资金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及镇办负责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管理、报账资金管理、票据合规合法性审查和绩效考评;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镇办负责对本辖区内产业发展补助类项目实施并报账,并按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资金报账进度;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工程决算、财务决算,确保提供报账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简化扶贫资金审批程序,缩短流程增效率。为简化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坚持实行谁使用谁报账,谁报账谁负责,报账审批时财政部门不再联合部门审签。报账时,项目主管部门或镇办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报账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对符合报账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和报账手续。及时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417万元,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及贫困户产业直补等;认真清理收回在各部门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优先安排用于脱贫攻坚,截至目前共将2660万元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资金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坚持“底线思维”,确保资金都用到刀刃上。对拨付“脱贫攻坚资金专户”资金,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核算”,“清单式、台账式管理”的要求,确保专项资金运行安全。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专户资金支付进度实行“一周一报送、一旬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通过资金拨付倒逼项目建设,加快了扶贫工作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