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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本级租赁型保障房抽号分配
文章字数:660
  本报讯(记者 刘婷 胡蝶)12月20日至21日,我市进行2017年市本级租赁型保障房抽号分配,惠民小区和明珠花园有租赁型保障房3423套,计划分配3279套。根据申请情况,本次住房拟抽号分配房源共1545套。
  根据中省市保障房相关政策规定,市政府制定《市本级租赁型保障房分配方案》,坚持统筹房源、梯度保障、市场定价、分类审核、统一分配、并轨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这次申请户中包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150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95户。其中病、老、残家庭和低保家庭430户,集中在江南惠民小区二期进行抽号分配,惠民小区剩余67套和明珠花园1048套房源用于其他家庭抽号分配。
  据了解,这次住房分配采取电脑随机抽号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开抽号分配、现场监督,现场公证抽号结果。参加抽号的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分类审核、集中分配。将申请户统一分为2个组,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分组编号,实行3场完成抽号分配。先进行第一组,采取“一步到位”的抽号方式抽取惠民小区22#楼和明珠花园10#、11#、12#、13#、14#、15#楼,共计1115套房号。再进行第二组,申请人家庭属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中有65岁以上老人或有残疾人家庭(残疾证1-2级)和患有严重帕金森病、心脏瓣膜手术后、器官移植术后等重病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为一组,通过采取“一步到位”的抽号方式抽取惠民小区18#、19#、20#、21#、22#楼,共计430套房号。
  住房租金标准为惠民小区二期住房,暂按市物价局(商政价发〔2014〕16号)文件批复收取,5元/月/平方米,超出保障标准之外的面积按市场平均租金6元/月/平方米收取;明珠花园租金收取标准将按该区域房屋租金标准另行报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