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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纪委向实名举报人兑现奖金7900元
文章字数:637
  本报讯(汪鹏)“请您近期抽时间到县纪委信访室领取800元的反腐败线索奖金,如您不方便前来领取,也可提供一个银行账号和开户名。”这是家住柞水县小岭镇的李先生接到的来自柞水县纪委的电话。据悉,该县像李先生一样领取2016年实名举报奖金的人共10人,奖金总额为7900元。
  柞水县纪委严格落实《柞水县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设立实名举报奖励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经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员予以奖励。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但违纪行为轻微,不够党纪政纪立案标准,给予其他相应处理的奖励300元;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的奖励800元;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奖励1200元;对涉及资金类经查属实问题,根据没收或追缴的资金额多少给予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对实名举报案情简单的问题线索1个月内初步核实结束,重要复杂案件和转立案审查案件3个月内办结;下一年兑现上一年实名举报奖励资金。2016年,柞水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实名举报线索23件,调查核实反映属实的有10件,县纪委监察局也向这10名实名举报人发放了300元到1200元不等的奖金,奖金总额共计7900元。因2人主动放弃领取奖金,实际兑付奖金6300元。
  为切实保护实名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柞水县纪委监察局要求线索处置和办案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举报人领奖凭证由县纪委监察局专人保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举报人的姓名或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