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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抓早抓小净化政治生态
文章字数:937
  本报讯(汪鹏)2017年,柞水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党员干部717人次,其中提醒、函询、谈话、诫勉等585人次,给予纪律轻处分124人,给予纪律重处分4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这是柞水县纪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努力维护政治生态健康取得的明显成效。
  县委带头,压实“护林”责任。柞水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镇办、各部门主要领导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县委书记亲自约谈,重要性工作由分管县委常委约谈,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三转”,实施“一案三查”,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责任倒查,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去年,由柞水县委常委作为主谈人实施提醒谈话74人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干部300多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10多人次,提醒约谈也是治病救人逐步成为党员干部的共识。
  动辄则咎,净化“森林”生态。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讲的“七个有之”,积极查找在本地区的突出表现,既注重日常监督,又紧盯年节假期,节前下发通知提醒警示,节中集中力量开展检查,节后迅速核查处理,做到层层设防、级级阻挡,正“歪树”、治“病树”。同时,对不制止、不收手的“烂树”绝不手软,坚决铲除污染政治“森林”的腐败源,对违反纪律规矩的问题“零容忍”。至12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02件,其中初核312件,谈话函询90件,立案129件,结案127件,党政纪处分131人,通报曝光16期63人,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不断增强。
  科学处置,厚培“良木”土壤。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严肃处理有纪不依、明知故犯的行为,又注重针对不同程度的问题分类施策,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放到干部工作的大局中思考和处置,综合考虑干部的问题性质、问题根源、认错态度、现实表现等因素,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不实问题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做到依规依纪恰当处理。去年,实施三项机制容错纠错3人,使真正干事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对积极改正错误经“廉政体检”合格的干部,该起用的大胆培养使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有两名受到轻处理的干部在影响期结束后,经过“体检”合格被组织使用。